2023-02-17 1459
狂賀!本所代理輔英醫院前院長請求給付薪資案件獲最高法院判決勝訴定讞!
當事人為輔英醫院前院長,遭新任院長違法解雇,李律師協助代理當事人對醫院提起請求給付薪資事件,兩造纏訟多年,於去年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判決採納李律師法律上攻防主張,認為主治醫師兼行政職與醫院之間為僱傭關係而非委任關係,故醫院未依照院內工作規則解雇當事人,已屬違法解雇,須按月給付薪資予當事人。還當事人清白及公道。
李律師認為,現行社會複雜型態,以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出現了不同的面貌與變化,過去,時常認為坐擁高薪者與其任職機構為委任關係、承攬關係,鮮少認為有雇傭關係存在之可能。然而,其實,契約型態與定性仍須回歸到事物的本質,回歸到最原始的狀態,從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出發思考,才能做出最妥適的判斷。不論是在德國或日本,均有類似的案例存在,本件經最高法院判決我造勝訴定讞,為全台首例—關於主治醫師(兼院長)與醫院間契約屬性,亦可作為判斷醫師人員與醫院關係契約屬性之重要里程碑!相信也是未來勞動法學者研究之重要題材。
李律師認為,現行社會複雜型態,以導致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出現了不同的面貌與變化,過去,時常認為坐擁高薪者與其任職機構為委任關係、承攬關係,鮮少認為有雇傭關係存在之可能。然而,其實,契約型態與定性仍須回歸到事物的本質,回歸到最原始的狀態,從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出發思考,才能做出最妥適的判斷。不論是在德國或日本,均有類似的案例存在,本件經最高法院判決我造勝訴定讞,為全台首例—關於主治醫師(兼院長)與醫院間契約屬性,亦可作為判斷醫師人員與醫院關係契約屬性之重要里程碑!相信也是未來勞動法學者研究之重要題材。
最高法院案號:111年度台上字第2780號裁定(112.2.3)
註:由於最高法院是以對造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直接裁定駁回院方的上訴,故裁定內容並未特別著墨醫師與醫院間之法律關係,若對於此案有興趣研究的民眾或專業人士,建議可直接搜尋更一審判決,亦可比照先前屏東地方法院及二審判決,端倪詳究。
更一審案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重勞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