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 606
狂賀!本所協助胥女士誣告案獲高雄地檢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前雇主指控意圖使前雇主受刑事處分,基於誣告犯意,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強制、偽造文書等罪之告訴,經地檢署對前雇主為不起訴處分,因任當事人之提告行為涉及誣告,對當事人提起誣告。實則,本案當事人離職當日遭前雇主阻止離去,不得不報警處理方能安然離開工作場所,其合法行使其權利,並無誣告之意圖,幸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查明為不起訴處分,以免訟爭。
案號:高雄地檢署113年度偵字第18002號不起訴處分。
因偵查不公開,本案不公開裁判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