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1 855
本所協助高雄市政府就損失補償事件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勝訴!
本所協助高雄市政府就損失補償事件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對造抗告確定(我造勝訴)。相對人主張,高雄市政府廢止抗告人核准成立籌備會之處分,起訴請求我造高雄市政府應補償相對人設立籌備會之損失,然相對人因起訴時之身分有原告不適格之情形,故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以「原告不適格」裁定駁回,相對人不服提起抗告,經本所協助抗告程序,此案業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相對人抗告確定。
相關法條:行政程序法第126條
備註:關於高雄市政府廢止先前核准成立籌備會之處分是否合法,經本所擔任行政法院第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14號)及第二審(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151號)訴訟代理人,均獲勝訴判決(已定讞)。
案號: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301號(113.1.1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25號裁定(112.7.11)
相關法條:行政程序法第126條
備註:關於高雄市政府廢止先前核准成立籌備會之處分是否合法,經本所擔任行政法院第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14號)及第二審(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1151號)訴訟代理人,均獲勝訴判決(已定讞)。
案號: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301號(113.1.1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25號裁定(1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