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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柏羌醫師過勞案】

【蔡柏羌醫師過勞案】(最高法院106台上15判決要旨):外科住院醫師之工作性質有別於一般勞工,其合理工時應酌其工作性質加以評定;此外,法院於裁量賠償金額減至何程度或為完全免除時,應斟酌雙方原因力之強弱與過失之輕重決定之。故審酌兩造之過失程度,不得僅泛言醫師因自身健康管理疏失,即認其就疾病之擴大與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