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6 1189
狂賀!本所協助邱00女士涉犯業務侵占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告訴人主張其與當事人即邱女士間有合夥契約,告訴人為邱女士所經營之公司之股東,因邱女士未分派公司盈餘予告訴人,為此提出刑事侵占告訴。經本所協助偵查中辯護程序,並提出相關法律見解,說明告訴意旨所憑之事實無證據支持,透過法律論述之方式,說明告訴事實涉及公司盈餘分派之權利定性、隱名合夥之法律關係與侵占罪之關聯性等,均與侵占罪之不法行為構成要件不合。幸經檢察官採納本所律師所提出之法律意見,於今日收到不起訴處分,確保當事人權益不被侵害。
案號:橋頭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25248號(112.12.26)(個資均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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